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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司法局鲁桥司法所:暖心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显担当

乡村邻里,守望相助本是常事,可一次意外受伤,却让两户人家陷入矛盾僵局。在三原县鲁桥镇峪口村,一场因帮工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在镇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化干戈为玉帛,让邻里重归于好。

峪口村村民李某强,经同村村民麻某娟介绍,为村民王某荣家中帮忙干活。劳作期间,李某强不慎眼部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不仅产生了医疗费用,还因养伤耽误了正常务工,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事后,李某强认为自己是在为对方帮工时受伤,王某荣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而王某荣觉得,受伤属于意外事件,自己并无主观过错,不愿承担过高费用。双方在责任认定、赔偿金额上各执一词,多次沟通都不欢而散,矛盾越积越深。

得知这一情况后,鲁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合峪口村村组干部,主动上门介入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争执不下,谁也不肯退让。为了打开僵局,调解员坚持情理法相融的工作思路,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谈心交流,认真倾听各自的难处与诉求,耐心安抚情绪,逐步缓和对立气氛。

在双方心态平复后,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帮工人受害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场开展普法讲解,明确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既向王某荣讲清法律责任与邻里担当,也向李某强说明合理维权的边界,引导双方依法理性看待纠纷。

与此同时,调解员与村干部结合乡村人情风俗,反复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多念及多年邻里情分,以和为贵。经过一次次耐心沟通、一遍遍细致劝解,双方终于放下心结、达成共识。

最终,王某荣当场一次性支付李某强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3000元。拿到赔偿款的李某强十分满意,两家人握手言和,曾经紧张的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鲁桥镇司法所践行司法为民、深耕基层治理的真实写照。下一步,鲁桥镇司法所将继续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就地化解机制,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小事”,用一次次暖心调解守护乡村和谐安宁,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供稿:三原县司法局鲁桥司法所)

责编:刘迪

编辑:王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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