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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司法局:法治副校长走进城关小学晨会开展民法典宣传

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教育,切实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行为,守护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5月11日,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法治副校长走进城关小学,在校园晨会上开展了以“学民法典、防校园欺凌、守成长底线”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为全体师生送上一场实用而深刻的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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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校长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围绕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人格权保护、侵权责任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结合校园欺凌防治的相关规定,用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生动解读了辱骂歧视同学、敲诈勒索财物、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孤立排挤同伴等常见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性质,明确指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校园规章制度,更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打破了同学们“只有动手打人才算欺凌”“年龄小就可以随心所欲”等错误认知。

随后,法治副校长清晰地划出了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红线,强调“年龄小不是护身符”,任何欺凌行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受到处罚,甚至留下违法记录。同时,引导同学们对照自身行为认真自查自纠,正视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鼓励有过错的同学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并用真诚的态度弥补对他人的伤害;号召全体同学主动学习民法典知识,坚决抵制校园欺凌,既不做欺凌者,也不当旁观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守护健康成长。

此次民法典宣传月晨会活动形式简洁、内容务实,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民法典与自身学习生活的密切关联,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有效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为构建文明、友善、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供稿: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

责编:刘迪

编辑:王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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