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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个三”模式助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一件事改革

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阶段事项,通过优化再造、完善总结,推出“四个三”模式,助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一件事改革,竣工验收时限从80多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升近80%。

验收管理三统一。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牵头、受理、办理实行“三统一”管理。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一家牵头,统一管理。验收申请由政务服务大厅工改专区统一受理,并行审核,服务窗口从“多个”到“一个”。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内部验收职能,一次验收,分项对标,验收单位从“多家”到“一家”。

验收内容三减少。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事项、材料、环节进行“三减少”。取消档案预验收等6个验收事项,将验收事项由15项减至9项。精减立项文件等多头重复提交的验收材料43项,将验收材料从97项减至54项。缩减规划、消防预验收等验收环节,对各部门验收事项进行整合,实现验收从多部门、多次、多人到多部门联合一次的转变。

验收方式三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受理、次数、时限实行“三规定”管理。规定县政务服务大厅工改专区为申报地点,仅需提交一套材料。规定各职能部门验收人员同时到场,一次验收,不再组织单项验收。规定联合竣工验收单位必须在验收结束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验收、逾期未出具验收结论的,均视作相应事项验收通过。

验收行为三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参与部门、过程、整改实行“三监督”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管理,对验收过程中不配合、不作为的验收部门进行通报。强化过程监督,邀请纪检、审计、监管等单位参与,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行业监督。强化整改监督,督促五方主体建立质量验收负责制,对验收反馈问题限期整改。(段亚西)

责编:刘迪

编辑:王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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