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是全国第十二个路政宣传月,今年活动主题为“公路执法守底线,路政服务暖民心” 。旬阳公路段路政中队坚守“执法与服务并重、普法与引导结合”工作原则,在日常巡查中严守执法底线、推行柔性文明执法。近日,中队妥善处置一起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设非公路标志轻微违法行为,实现法理有度、服务暖心,达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向统一。

近日,旬阳公路段路政中队在常态化开展辖区公路巡查时发现,沿线村民陈某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设置非公路标志。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规定,不仅侵害公路路产路权,还破坏公路沿线通行环境,存在道路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主动上门与当事人沟通交流,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明涉路违法行为的安全危害与法律后果。
经现场核查核实,当事人陈某为初次涉路违法,违规设置的标志情节轻微,未造成公路损毁、交通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在执法人员耐心劝导和普法引导下,陈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主动拆除违法标志,全力配合完成整改工作。
结合案件实情、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紧扣路政宣传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相关政策,旬阳公路段路政中队经集体研讨,依法对陈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当执法人员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陈某手中时,他由衷感慨:“特别感谢你们!近几年生意不景气,才想着用这种办法,没想到触犯了法规。感谢路政部门体谅难处、人性化执法,我以后一定自觉遵守法规,爱护公路!”
一案一普法,执法有温度。此次轻微涉路违法行为的温情处置,是旬阳公路段路政中队践行路政宣传月主题、深化文明执法理念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旬阳公路段路政中队将以路政宣传月为抓手,持续完善“执法+普法+服务”工作模式,全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公路通行环境,为辖区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邱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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