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三庭集中受理一批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为高效化解矛盾、实质性解决争议,县法院主动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联合调解,最终13起案件全部圆满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此次系列案件类型均为侵害商标权纠纷,涉案主体多、案情相近,关乎企业品牌信誉与市场经营秩序。考虑到此类案件兼具法律专业性与市场监管关联性,单纯裁判易加剧当事人对立情绪,民三庭秉持调判结合、多元化解工作理念,第一时间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行政部门熟悉市场经营、行业监管的优势,组建联合调解工作组,与13起案件当事人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院办案法官结合商标法相关规定,向侵权方释明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侵权行为对品牌方造成的损害,以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需承担的责任;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日常执法案例,讲解商标使用规范、合法经营准则,引导经营者树立尊重知识产权、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面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联合调解工作组耐心倾听诉求,兼顾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与本地小微企业经营实际,找准矛盾切入点,反复开展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工作。一方面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品牌价值;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涉案经营者正视问题、主动纠错,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负担。最后,在大家的通力配合下,13起案件均圆满化解。
此次府院联动调解,依托法院司法职能与市场监管行政职能互补优势,不仅快速高效化解批量知识产权纠纷,也以案释法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联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助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闫慧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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