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由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红、牟某龙等16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日前经商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三万元不等。16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服判,判决现已生效。
商州区检察院指控陈某红、牟某龙等16人受网上“高薪招聘”信息诱惑,非法出境至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进入万福园园区“MJ”公司。该公司系专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内部层级分明,设主管、财务、组长等岗位,通过虚假投资平台、社交软件及话术诱骗被害人进行虚拟投资。16名被告人在一年内赴该境外窝点从事诈骗活动累计均超过30日,属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
法庭经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情节,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商州区检察院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充分履职,针对涉“两卡”犯罪信用惩戒监管不到位、惩戒未落实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监管、规范行业管理,推动从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延伸。(来源:西部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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