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清晨,大荔法院执行局闻讯即动,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拘传一名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因其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且无法达成和解,最终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该案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项某拖欠申请执行人借款17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于2025年进入执行程序后,项某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行踪不定,给案件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阻碍。日前,申请执行人向承办法官提供重要线索,项某最近可能返回住所,但仅清晨时段在家,请求法院依法采取拘传、拘留措施。为抓住有利时机,8月11日早6时许,执行干警整装出发,直奔被执行人住所地,顺利将其拘传至大荔县人民法院。
到院后,办案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希望双方能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经过一天的努力,项某最终仍未能履行案款,也未提出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鉴于此,执行局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
下一步,大荔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紧盯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用足用好拘传、拘留强制手段,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拜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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