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不仅关乎物质利益,更牵扯家庭情感与社会风俗。近日,神木市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通过柔性司法化解双方积怨,在依法厘清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辖区群众树立文明婚嫁新风尚。
2023年7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农历八月按本地习俗订婚。为促成双方缔结婚姻,原告家庭在订婚期间陆续支出多项费用,其中给付对方零花钱88000元、彩礼20000元,购置金器首饰花费60000元。订婚后至2026年初,原告为维系双方感情,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为被告支付日常消费、偿还网贷等,累计转账65634元,各项婚恋支出共计233634元。
后因双方始终未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且被告于2026年春节后提出解除婚约,原告遂就彩礼及各项财物返还事宜诉至法院。因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无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家事纠纷往往情法交织,简单一判了之容易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审查发现,该案标的额较大、双方积怨较深,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案团队确立了“调解优先、法理相融”的工作思路。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背靠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调解模式,先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疏导对立情绪。随后,结合法律法规,清晰释明彩礼的法律性质及返还的法定情形,帮助双方破除认知误区、厘清法律责任。同时,人民调解员立足乡情民俗开展劝导,引导双方理性处置财产纠纷,互谅互让、放下纠葛。
经过多轮耐心斡旋与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零花钱、首饰及相关款项共计11万元,并返还钻戒一枚。至此,这场持续数月的婚恋财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盲目攀比非良俗,文明新风才是时代主流。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持续立足家事审判职能,坚持法理与情理兼顾、审判与治理并重,用心用情化解婚恋家庭矛盾,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摒弃婚嫁中的物质化陋习,树立文明节俭、真诚纯粹的婚恋观,以有温度的司法力量守护万家和睦、涵养社会文明新风。(王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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