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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法院:温情调解守护“大荔冬枣”金字招牌

8月25日,大荔法院许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暴雨致冬枣减产引发的农产品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化解商户与种植户的矛盾,暖心守护县域特色农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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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至8月初,大荔县遭遇多场短时强降雨,辖区多处冬枣大棚积水内涝,枣树受损、冬枣大幅减产。种植户老赵的枣园同样受灾,导致其无法按此前与外地客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足量交货。客商据此主张老赵违约、索要违约金,双方协商未果,客商遂将老赵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的理念,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了解到,老赵即便面临违约赔付的困境,也坚决拒绝以外地冬枣顶替货源、以次充好,其诚信经营的初心令人动容。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多次深入受灾枣园核实减产实情,反复对接客商开展调解工作,向客商讲明法条依据,同时耐心细数长远合作的利弊:老赵宁愿承担违约风险也绝不损害品牌口碑,守住的不仅是个人的经营底线,更是“大荔冬枣”的金字招牌。简单一纸判决看似了结纠纷,却会割裂双方的合作情谊。同时,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客商立足长远,体谅农户受灾的特殊困境,待来年冬枣丰产,双方依旧可以长期稳定合作、互利共赢。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客商同意免除老赵今年的违约责任,老赵承诺来年优先保障供货、足量交付。一场因“天灾”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与此同时,许庄法庭法官干警主动前移司法服务关口,走进枣园、田间地头现场发放《许庄镇冬枣安全倡议书》,呼吁种植户和采购商诚信经营,携手维护“大荔冬枣”品牌形象,共同守护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根基。

“大荔冬枣”作为全国知名的农产品,不仅是强县富民的“金饭碗”,更是乡村产业振兴的生动注脚。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既是对个案矛盾的终结,更是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深层司法守护。(姚茜倩、景玉杰 )

责编:陈秀芳

编辑: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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