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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景村镇:深耕调解匠心 践行枫桥经验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抓手。今年以来,景村镇综治中心、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优势,以规范化受理、法治化研判、精细化调处、闭环式稳控为工作主线,精准破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近日,通过“初次调处止分歧、持续跟进暖民心、二次调解终和解、司法确认固成效”的全链条处置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建筑务工转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疑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无讼,为全县基层矛盾多元化解、试点经验推广落地提供了优质实践样本。

案情错综复杂争议焦点交织成解纷难题。2026年7月5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县外某镇辖区内一处民房修建工程,工人党某经中间人姜某介绍入职务工。党某在首个工地完成半天作业后,自行驾驶两轮摩托车前往第二个施工工地,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自身受伤并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双方就损害赔偿责任划分、费用承担问题产生重大分歧,多次私下协商无果,矛盾持续僵持。

经核查梳理,本案纠纷争议焦点集中、法律关系复杂、各方诉求对立突出,是典型的基层建筑行业务工类疑难纠纷,存在多重调处难点。用工关系界定模糊,党某并非建筑公司直接招录员工,而是中间人姜某引荐务工,公司与工人无直接聘用协议,工资实行“公司统一结算、中间人二次分发”模式,公司按每人每日260元结算务工费用,姜某按每人每日240元发放给工人,公司据此否认与党某存在用工关联,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事故过错责任交叉,党某无摩托车驾驶证,所驾车辆未按期审验、无相关保险,自身存在明显过错;而党某及家属认为,公司未统一提供务工通勤车辆,默许工人自行骑行往返工地,公司理应承担通勤途中事故的赔偿责任。权益诉求差距悬殊,纠纷初期,党某及其家属诉求额度较高、责任分摊预期偏差较大,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对立情绪激烈,纠纷随时存在激化、诉讼上访风险。同时,涉事企业未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进一步加大了纠纷调处的难度与复杂性。

依规初次调处依法止纷稳住矛盾基本盘。2026年9月9日,党某正式向景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接到申请后,镇综治中心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规范化受理处置流程,第一时间完成案件登记、事实核查、风险研判,依托综治统筹联动机制,交由司法所全程指导、专职人民调解员牵头调处,开启专业化调解程序。

调解初期,调解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争议核心,一方面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安抚双方对立情绪,细致厘清用工流程、工资结算、事故成因等关键事实;另一方面立足《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劳务用工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建筑行业务工纠纷处置惯例,向双方精准释法明理,逐一剖析各方过错、法定责任及诉讼利弊,引导双方理性调整诉求预期。

但因双方前期矛盾积怨较深、诉求差距过大,党某家属坚持高额赔偿及全责追责诉求,坚决不肯让步,涉事企业亦态度强硬、拒绝妥协,双方始终无法达成统一意见。为避免无效调解延误处置时机、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在司法所的专业指导下,镇调委会严格依照人民调解工作规程,依法作出终止调解处理,并向双方书面告知相关权利义务、诉讼途径及维权流程,合法合规守住初次调处底线,有效稳住了矛盾风险基本盘。

温情持续跟进柔性施策重塑和解共识。调解终止不等于服务终结,矛盾搁置不代表治理缺位。作为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镇,景村镇调委会始终秉持“源头化解、柔性治理、全程跟进”的工作理念,摒弃“一调了之”的粗放式处置模式,依托司法所统筹指导、综治中心动态管控的工作体系,建立纠纷长效跟进、动态研判、精准疏导工作机制。

初次调解终止后的一个月内,司法所工作人员、镇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持续通过微信常态化联系双方当事人,全程跟进纠纷动态、掌握思想变化、摸排诉求调整。针对双方认知偏差、情绪对立、诉求不合理等核心问题,调解员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调解思路,常态化开展靶向普法、案例比对、利弊分析。一方面,针对企业用工管理漏洞,解读劳务用工安全保障、雇主责任等法律规定,督促企业正视用工管理瑕疵与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耐心疏导党某及家属情绪,通过同类生效判例对照分析,客观告知无证驾驶、车辆脱审的自身过错及诉讼风险,逐步引导其摒弃不合理诉求,回归理性维权轨道。

长期的温情沟通、专业的法治疏导,逐步消融了双方的对立隔阂,让双方充分认清纠纷症结与法律现实,心态与诉求发生根本性转变。2026年10月,党某及其家属主动再次提交调解申请,明确表示愿意大幅降低诉求,仅要求企业承担13790元住院医疗费用,自愿放弃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所有费用的追偿权利及后续维权主张。镇调委会第一时间对接涉事企业,企业认可前期调解工作成效,自愿再次参与调解、积极配合化解纠纷,为二次成功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精准闭环调处司法确认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收到二次调解申请后,景村镇综治中心快速启动疑难纠纷复调机制,司法所全程统筹、精准指导,抽调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组建专项调处小组,制定个性化、精细化调解方案,确保调解工作合法、规范、高效。

调解现场,调解员坚持依法调解、公正中立原则,结合本案事实、法律条文及同类典型生效判例,再次全方位、深层次开展释法析理工作,精准界定双方责任边界,细致权衡各方权益利弊,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理与事理。针对本案用工模式特殊、过错责任混合的特点,调解员跳出“简单对错评判”思维,立足实质化解纠纷、降低双方维权成本、修复社会关系的核心目标,居中协调、反复磋商,搭建平等沟通的协商平台。

经过多轮细致沟通与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分歧、达成共识,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明确: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赔付党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790元;党某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本次事故引发的全部后续维权权利,双方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再无任何争议。

为彻底杜绝纠纷反弹、保障协议有效履行,筑牢矛盾化解“最后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对调解协议书依法申请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法律效力,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闭环解纷,彻底消除协议履行隐患,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根本性清零。协议履行及司法确认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镇综治中心、司法所、镇调委会专业高效、温情贴心的调解服务给予高度认可。

提炼试点经验赋能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本次建筑务工交通事故疑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景村镇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推进基层矛盾多元共治的生动缩影,充分彰显了全镇基层治理体系的专业性、规范性、实效性,提炼形成的成熟工作经验具备极强的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体系联动规范化,筑牢解纷组织根基。依托镇综治中心统筹受理、闭环管控,司法所专业指导、法治赋能,调委会专职调处、精准落地的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实现纠纷受理、核查、研判、调处、跟进、确认全流程规范运行,层层压实责任、环环紧扣落实,破解了基层纠纷处置碎片化、不专业、不闭环的难题。

队伍建设专业化,激活试点内生动力。作为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景村镇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择优组建专职调解队伍,常态化深耕案例研判、法条研习、技巧打磨,练就“敢调处、善研判、会沟通、能攻坚”的专业能力,面对复杂疑难纠纷既能坚守法治底线,又能灵活柔性施策,充分发挥试点队伍专业优势。

调处模式精细化,提升源头治理效能。创新推行“初次调处定分歧、长期跟进稳心态、二次调解破僵局、司法确认固成果”的阶梯式解纷工作法,摒弃粗放式调解,兼顾法理尺度与人文温度,通过长期跟进、靶向普法、案例释法,逐步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关系。

闭环治理长效化,守住实质化解底线。坚持“调解不止步、服务不终止”,建立纠纷动态跟进、诉求动态更新、隐患动态清零机制,以司法确认固化调解成果,彻底杜绝纠纷反弹、反复、衍生问题,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下一步,景村镇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全面总结推广本次疑难纠纷化解试点经验,持续夯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更专业的法治服务、更高效的治理模式、更暖心的为民举措,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持续擦亮基层法治治理品牌,为辖区平安稳定、社会和谐保驾护航。(文/翟彩云)

责编:李凯琴

编辑:李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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