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电动三轮车,大家都深有体会,各种“不可预见的走姿”和交通违法行为让人心惊胆战,由于低速载货汽车、电动三轮车不是载人的工具,缺乏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案件回顾
2025年1月12日,咸阳彬州,胡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三轮车搭载魏某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处,与赵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三轮车驾驶人胡某死亡,乘坐人魏某受伤,两车受损。
此次事故因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三轮车刹车损坏),违法载人且驾驶机动车进出道路,未让道路内正常行进的车辆优先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赵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负事故次要责任。
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另外,此类车驾驶人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这些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不具备载客条件
三轮车、货车等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方便出行、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安全性能较差
三轮车、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受伤。
陕西交警提醒
•驾驶车辆严禁客货混装,坚决查处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三轮车在国省道、县乡道路行驶时,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上道路后,要沿道路右侧通行,切勿在道路中间行驶、逆向行驶,更不能随意穿行、抢行、闯红灯。
•电动三轮车转弯前,要注意观察,并伸手示意,确保安全后通过,严禁突然转弯或随意掉头。(供稿:铜川市交警支队)
责编:卓西玲
编辑:李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