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开始施行,为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为了答好文物保护这一时代课题,近日,在南郑区青树镇“米仓道定波桥”畔,汉中市首份文物《司法保护令》正式发布。南郑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果,南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彦飞,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安共同为《司法保护令》标识牌揭牌。
米仓古道,蜿蜒千年,是连接川陕的七条古蜀道之一。它起于汉中南郑,穿越米仓山,抵达四川巴中,如同一轴铺展在米仓山间的斑驳长卷,铭刻着古往商旅的蹄痕与文明的薪火,承载着川陕两省跨越千年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交流。南郑区青树镇“米仓道定波桥”是米仓古道北段一处重要历史遗迹,桥侧立有咸丰五年(1855年)重修桥碑,已有160多年历史。该桥于2022年1月被南郑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司法保护令》中提出:一、禁止破坏定波桥的历史风貌;二、禁止违规在定波桥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添加建筑物、构筑物;三、禁止在定波桥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四、禁止其他破坏定波桥的违法行为。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既是开展“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积极落实新文物保护法“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 更是司法机关运用法治思维,保护文物资源的创新举措。
如今,被保护的古桥以更优美的姿态联结在此岸与彼岸之间,讲述着小桥流水人家的独特浪漫,成为南郑更具吸引力的历史文化名片。(来源:南郑区人民法院、南郑检察)
编辑:李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