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石泉法院综合审判庭接连处理了几起家庭关系纠纷,有夫妻之间的离婚纠纷,兄弟姐妹之间的共有纠纷,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抚养纠纷,见证了原本应该亲近的人却各自针锋相对 ,相互指责。矛盾积怨已久,亲情难以维系。然而财产易分割,亲情难割舍。
父母有抚养教育儿女的义务,儿女有赡养照顾父母的义务,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帮助,这些不仅仅有法律的规定与道德的约束,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理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处理一起母亲状告自己女儿的共有财产分割纠纷中,母亲控诉女儿擅自将共有的土地补偿款据为己有 ,要求分割归属于自己的部分,份额为土地补偿款的三分之二。而女儿声称母亲年轻时欠债较多一走了之,抛弃子女数年,未尽抚养教育义务,现在要求分割财产也是受人怂恿。母女俩关系恶劣,母亲坚持要求分割财产,女儿却坚持不愿分割。眼看案件陷入僵局,但好在经过法官做工作,双方都愿意调解,于是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的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的沟通与协调,最终母女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女儿当即一次性支付给母亲两万元土地补偿款。该案调解后即时结清。
亲情是维系情感的重要纽带,也是值得珍惜的精神寄托。良好的感情需要相互理解、互相包容,在处理家事纠纷的过程中,石泉法院不断弘扬文明进步的家庭伦理观念,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传递着司法温暖,彰显了人文关怀。(钟家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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