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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以“检察之力”入“基层之治”

“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将检察职能融入基层治理模式。检察干警进村(社区)网格,在法律服务、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希望我们能用好专业优势,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在麻虎镇人民政府,白河县检察院干警就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与镇主要领导对接商讨。

为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今年以来,白河县检察院深度契合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要求,用“三个联系”实现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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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深化探索“检察+网格”基层治理协作模式,白河县检察院制定《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2名干警走访对接11个乡镇15个重点村(社区),探讨商议“网格+检察”业务融合相关事宜,依托村(社区)网络体系,打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各业务部室联系与业务条线紧密相关的行业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通过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才、各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联络员等,集各行各业在专业知识、矛盾调解等方面的优势,当好办案“参谋员”、协作互动“联络员”、法治建设“宣传员”,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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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乡镇建立检察联络站,由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联络站负责人,1至2名干警作为联络站网格员,通过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联络站微信群等形式,畅通联络渠道。每月至少一次通过走访、座谈研判等形式,收集乡镇党委、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问题线索,共同研讨解决之策,及时回应涉及检察机关职能范围的人民群众诉求。

全体干警下沉重点村(社区),融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加入村网格员微信工作群,与网格员建立对接,了解社情民意,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或公民个人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或线索,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犯罪、矛盾调处等工作,当好百姓身边的检察官,让检察网格员成为连接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的连心桥,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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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以“侦查活动监督、民事诉讼监督、社区矫正监督”为着力点,强化对基层“两所一庭”的监督,将12309检察服务线下延伸至县、镇综治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元便捷的检察服务。

下一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找准参与基层治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做好基层治理的参与者、服务者、保障者。(祝军 李沛)

责编:张颖

编辑:付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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