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东南镇社区矫正对象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缓刑。由于父母早逝,徐某缺少关爱和管教,导致其性格孤僻,法纪意识淡薄。入矫报到以来,已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县社矫办书面警告1次。
东南司法在获悉徐某因工作时不慎跌倒,造成右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无法正常行走后,4月27日,按照县局安排,东南司法工作人员驱车58公里,前往天成镇店子村徐某工作的农家乐进行走访慰问,并开展“送学上门”活动。
在叮嘱农家乐负责人(徐某堂哥)照顾好徐某的日常生活起居、救治医疗和监管帮教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向徐某“点对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律法规辅导,帮助徐某提升法纪意识。随后和徐某进行谈心谈话,听取工作思想汇报,勉励其放下思想包袱,端正矫正态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从严做好自我管控,有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通过开展严管厚爱“送学上门”活动,在传导监管压力、提升法纪意识、帮助重塑新生的同时,使徐某深刻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监管机构的关心和爱护。
下一步,陇县东南司法所将根据徐某的实际情况,继续多措并举,加强对其的监管、教育和帮扶,绝不让任何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在重塑新生的康庄大道上“掉队”。(蒋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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