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是促进遵法守法、阻断违法的一种绝佳的方式。汉阴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把警示教育作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认知,从而纠正其行为的重要手段坚持常态化开展,以警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违反了法律必然会被追究责任;不遵守法律,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遵循法律,用违法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自己最后由受害方变加害方,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2024年11月28日,参观杨家坝看守所,于我而言,是一次刻骨铭心的警示,更是一场重塑自我认知与人生价值观的洗礼,踏入看守所的那一刻,一道道铁门声在身后关闭似是将我与这过往的莽撞和放纵彻底隔绝,也开启了我内心深刻的反思与灵魂震颤之旅。曾经,我对醉驾的危害认知是如此浅薄。总以为只是一小段路程,自己能够掌控,却从未真正意识到,醉驾背后隐藏的是对自己生命的极度轻视、对他人安全的严重漠视、以及对家庭和社会的巨大不负责任。那一杯杯酒下肚,麻痹的不仅是我的神经,更是我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之心。我深刻地领悟到,醉驾绝非仅仅是一次交通违法行为,它是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灾难的定时炸弹,足以摧毁无数人的幸福与安宁……参观结束,当我走出看守所的大门,那明亮的阳光洒在身上,我却没有丝毫的轻松之感。心中满是对自己过去行为的深深自责,同时也充满了对未来的敬畏与决心。”近日,某社区矫正对象在汉阴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组织的12月份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上,谈参与该所组织的参观杨家坝看守所警示教育的认识时这样讲。
该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每月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上,把法律法规学习、道德文化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家风家训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结合开展,特别是警示教育,更是持续深入开展,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矫有所学、矫有所悟、矫有所得,再配合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据统计,2024年以来,该所开展法律法规学习12次、道德文化教育12、就业技能培训2次、家风家训教育1次、英模教育1次、警示教育6次。(龚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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