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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司法局:六年积怨终化解   一地纠纷见晴空

近日,在柞水县下梁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下,下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石瓮子社区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社区调委会)协同发力,通过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了辖区居民水某某与詹某某之间因耕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历时近六年的重大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工作组的主持下,现场勘界、平等协商,最终自愿签署调解协议,为这起跨度长、矛盾深的争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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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缘起,各执一词矛盾深

本案纠纷可追溯至多年前的历史沿革。当事人水某某主张,其自1991年迁入该地后,即获得位于该组某处的1.2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持有相关权属证明,强调其地块与詹某某原无交集。而当事人詹某某一方则主张,该地块自1982年起便由其家庭成员持续耕种经营,享有历史经营权。

2021年1月,矛盾激化,詹某某动用机械对争议土地进行施工并砍伐地上树木,水某某遂正式向下梁镇人民政府提交《土地纠纷处理申请书》,要求确认土地权属、詹某某归还土地并赔偿损失。同年6月,詹某某亦提交确权请求,主张自身权利受损。双方立场对立,言辞激烈,经石瓮子社区多次协调未果。后水某某诉至柞水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此类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应由相关人民政府先行处理,裁定驳回起诉,将矛盾化解路径重新指向镇政府。

聚力调解,现场勘界定纷争

面对复杂的案情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下梁镇调委会及石瓮子社区调委会没有推诿,而是主动担当,组建了由经验丰富的镇、社区调解员构成的专项调解工作组。工作组认真梳理双方诉求,仔细查阅历史资料,并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缓和对抗情绪。

为解决核心争议点——土地界址不清的问题,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共同前往争议地块,进行现场实地勘察与精确丈量。在田间地头,调解员顶着烈日,依据地形地貌,结合双方陈述,运用专业测量工具,一寸一寸地核对,一点一点地确认。通过细致的现场工作,最终明确了双方土地分界线。

达成协议,明确权责促和谐

在查清事实、厘清界址的基础上,调解组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最终协商。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协议对各自地块的四至界限进行了极为详尽的文字描述并附示意图,确保了界限的唯一性和可操作性。协议规定双方须保持土地现状,不得私自更改耕地原貌,明确了道路通行权的保障责任以及违约赔偿责任,有效预防了后续可能产生的摩擦。双方共同认可以本次调解现场划定的土地四界为新的权属依据,权属得到重新确认。

案结事了,基层治理显成效

这起长达六年的土地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柞水县下梁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生动实践。它不仅彻底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诉求,保障了他们的合法耕种权益,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更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彰显了基层调解组织在化解复杂矛盾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展现了基层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良好风貌。此次调解的成功,也为今后处理类似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积累了宝贵经验。(供稿:柞水县司法局)

责编:李凯琴

编辑: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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