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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下邽镇:打造“调解+”模式 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今年以来,临渭区下邽镇紧紧围绕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坚持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深度融合”,把创新”调解+”模式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基础上,引导群众践行尊法崇德、谦和礼让,秩序井然的文明风尚,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调解+党建”巩固成效,筑牢稳定防线

临渭区下邽镇充分发挥党员鸿雁作用,择优选择政治素质强、法律政策水平高、热爱调解公益事业的村”两委”干部、乡贤五老、村民代表、法律明白人等组建全镇网格员、宣传员、调解员、巡逻员”四员”队伍。

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他们不仅贴近民众、了解风俗,还熟知社情民意,能让一些具有属地性、民生性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得以化解,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强化调解员首道”过滤网”功能。今年以来,”四员”工作队伍排查矛盾纠纷17件,化解成功率100%,协议履行100%,实现了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得早、化解得了、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调解+联动”凝聚合力,破解复杂纠纷

针对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交通事故等疑难矛盾,镇司法所打破部门壁垒,与镇派出所、官道法庭建立联动调解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实现”1+1>2″的调解效果。

司法所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方案;派出所利用其权威性和执法资源,确保调解过程的秩序和安全;法庭则从司法审判的角度,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保障。

这种协同作战的方式,使得调解工作不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多部门的”大合唱”,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效率和成功率。今年以来,累计联动化解复杂纠纷6件,调解成功率100%,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调解+普法”双轮驱动,培育文明乡风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作为儿媳不奉养公婆,理法上都站不住脚。”听完调解员的话,作为儿媳的刘某羞红了半张脸,表示自己确实错了,今后一定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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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邽镇坚持将普法惠民贯穿于事前隐患排查、事中处置化解、事后以案说法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流程,致力把人民调解室打造成”普法惠民”的第一阵地。

驻村干部及村”两委”担任普法宣传员,与”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形成合力,通过现场普法、讲法,以及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遇纠纷,找调解”,扩大人民调解的群众认知度和基层影响力,让人民调解成为全体村民排忧解难、息诉解纷的首选,推动形成”小事讲理、大事讲法”的乡村治理新气象。

持续深化”调解+”模式,护航乡村振兴

下一步,临渭区下邽镇将持续深化”调解+”模式,拓宽治理路径,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绘就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图景。(黄轲健)

责编:李晓峰

编辑: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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