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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司法行政系统:践行法治初心  筑牢平安根基

五年前,白河县第十六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白河、法治白河”的部署。五年来,白河县司法行政系统紧扣全面依法治县、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权益等职责定位,扎实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全民守法厚植善治沃土

法治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作为普法宣传的“主力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精心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流动讲堂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开展“六进六讲”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百村千场”平安法治大宣讲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00余场次,将法治精神以润物无声的方式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扎实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1100余人,实现每个村(居)民小组有1~2名“法律明白人”目标;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和行为习惯。

以实质化解提升治理效能

行政复议是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监督制度。

作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白河县司法局秉持复议为民理念,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累计办理案件132件,同比增长6.3倍;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6件,调撤率20.97%;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1件,纠错率16.94%;针对违法或不规范执法问题制发意见书、建议书9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办理的《迟某不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职责案》入选《陕西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将行政应诉作为倒逼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抓手,强化督促协调,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常态化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98场(次),2160余人(次)参加。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

以规范执法优化法治环境

执法越规范,群众越满意。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每年组织开展涵盖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累计完成1563个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证工作,促进各执法单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广运用,督促43个执法部门完成入驻并运用平台开展执法。把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法治关口,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33 件,为重大行政决策等提出审核意见22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640余条。《审核纠正〈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超越法定权限》案例入选全省案例汇编。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验在全市人大法制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县司法局被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以精细矫正守牢安全底线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事关社会秩序和司法公平正义。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底线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敏锐性、“件件手中有策”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一法一办法一细则”,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两手抓,矫心与正行相结合,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质量提升年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建成智慧矫正中心,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公益活动、就业“三类基地”建设,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生产生活等困难问题270余件,开展“我要上讲台 争做好公民”和“行善养德”活动480余场(次)。定期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风险,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守住了安全稳定底线。

以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体现。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党建+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推动县重大矛盾调解中心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双心融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司法所“站所共建”,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发挥调解协会和个人品牌调解室、跨区域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室作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法理情”融合和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底线,让调解既合法律尺度,又有人情温度。健全、规范11个镇、12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和案卷评查,落实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2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8.6%,切实以法治手段确保城乡安宁、社会安定。

以法治温度托举群众安康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法治建设的服务性、保障性工作。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聚焦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完善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补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解决“一县一律所”、公证处“一人处”等瓶颈,新成立律师事务所1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00余件,办理公证480余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十余村民购仔猪遭欺诈  法律援助保障民生助维权》案入选“全省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探索、完善法律维权“专业力量+专班服务”工作法,组建法律维权专班,常态化做好外出创业和务工人员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经验做法得到上级肯定、媒体关注和群众好评。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建设满意度连年居全市前列,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市“平安稳定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白司轩)

责编:刘迪

编辑: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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