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推动新法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推动农村改革依法有序发展、普惠经济成员分享发展成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7月3日,南郑区汉山司法所邀请达聪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培训学习,汉山街道全体领导、科室主任、农经站全体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文书近200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张律师以PPT形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成员身份认定、组织机构、财产经营权管理收益分配、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等法律条文进行培训和阐释,还以案释法,将日常处理的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实践案例在培训会上分析、解释,特别对街道办和村两委最关心关注的成员身份确认、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争议的解决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讲解,有效深化了基层干部对法律内涵和要义的理解和运用。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参会人员认真听讲不时记录和提问、在培训间隙和休息时间干部们和张律师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遇到的难题和案例展开互动交流。
最后,汉山司法所长要求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倍加珍惜这次培训机会,尤其是农村集体经济存在诸多问题、面临突出矛盾的村(社区)更应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依法处理问题、规范运行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要用好法律,推动新法落地见效。助力农村改革,充分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管理、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强化宣传,在群众知晓率上下功夫。通过开展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讲解法律,积极回应农民群众关切问题,推进纠纷靠前解决和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杨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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