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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法院高效化解千万元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近日,神木市法院通过“诉讼保全+多元调解”模式圆满化解了标的额达千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彰显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温度与力度。

案情回顾

案件缘起一场煤炭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某煤炭公司与被告某能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后,按约预付了一千余万元货款,但被告供应部分货物后便因故停止履约,虽后续向原告退还了100万元货款,但仍有九百余万元货款未能及时退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剩余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为保障债权实现,原告公司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承办法官白光军收到申请后,深知涉企纠纷中资金安全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立即启动保全审查“绿色通道”,快速核查证据材料,了解到被告与第三人某公司存在保证金法律关系,经审查被告与第三人于2025年1月签订了服务合同,被告向第三人缴纳了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现第三人因合同终止需向被告退还保证金。白法官在确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后,第一时间作出保全裁定,依法冻结了该笔保证金。保全措施的及时实施,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向债务人传递了明确的法律信号,促使其正视纠纷、主动协商。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白法官了解到原、被告长期合作,双方均有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意愿。为破解“被告暂无足额资金还款、原告急于回笼资金”的僵局,白法官主动与第三人取得联系,向其释明参与诉讼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第三人同意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化解纠纷。白法官组织案涉三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从法律规定、商业信誉、经营成本等多维度分析利弊,引导各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第三人直接向原告退还七百余万元保证金抵作货款,被告在约定时限内退还剩余二百余万元货款,原告放弃违约金的请求。调解协议签订后,原告随即申请解除对被告保证金的冻结措施,法院当天办结解封手续,确保被告及第三人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如果案件进入实体审理,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导致双方关系彻底破裂。法院通过调解让我们既收回了货款,又避免了讼累,这种解纷方式太契合企业需求了。”在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企业负责人如释重负地表示。该调解结果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又为企业保留了可持续经营的空间,真正实现了“双赢”。(王荣)

责编:陈秀芳

编辑:王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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