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长江流域相关水域及黄河流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函[2026〕43号)要求,结合神木市工作实际,在神木市实行为期4个月122天的禁渔期,现将神木市2026年实施禁渔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
禁渔期为2026年4月1日0时至2026年7月31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黄河神木段,窟野河以及所属一级支流和通河湖泊、水库。
三、禁止涉渔行为
(一) 在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除合法合规的休闲垂钓(单人单杆单钩)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二) 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活动。
(三) 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
(四) 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五) 禁止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扎巢取卵、挖沙采石。
四、违法处罚
凡违反禁渔期、禁渔区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依法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912一8312809
神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9日

责编:陈秀芳
编辑:王晴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