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洛川县公安局老庙派出所以“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以实干践行为民初心,全心全意解民忧,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立足本职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能力。
2022年9月23日0时许,洛川县公安局老庙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孟姓男子求助电话称:“304省道北韩段马路旁有一名妇女,身背双肩包,手里抱几个塑料瓶,向县城方向行走,几经询问未果,遂电话报警请求帮助”。接到求助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妇女精神恍惚,无法用正常语言沟通。考虑到夜色已深,民警将其接回派出所。
第二天为安抚女子的紧张情绪以及缓解该女子的饥饿感,民警给其倒了热水,准备了方便面,经过近3个小时的耐心询问,该妇女小心地将身份证拿出来给了民警,通过身份证信息,民警得知该妇女是宝鸡市金台区人后,随即联系宝鸡市金台区公安分局,请求帮助联系该妇女的家属。
在两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下,值班民警终于与该妇女的丈夫取得联系。通过了解,其妻子因患有精神疾病,已从家中走出3日,家属多方打听寻找,万分焦急,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往洛川。同日14时,该妇女的家属来到老庙派出所,将其接走,并对民警14个小时的细心照顾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群众面前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老庙派出所将继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小事入手,主动为民服务,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构筑和谐警民关系,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供稿:洛川县公安局老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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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