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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0来电啦~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期待您的满意评价!

2023年,在渭南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抓好中省环保督察整改、美丽渭南建设,持续攻坚,久久为功,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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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攻坚,推动“渭南蓝”底色不断刷新。印发《渭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渭南市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先后召开市级调度会10次,按月部署重点工作。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应急预案,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2023年,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9,在全国168城市排名倒7,优良天数246天,同比增加36天,创历史最好成绩;PM2.5年平均浓度4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减少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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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重点流域和土壤治理有序实施,推动污染防治能力不断提高。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了中、省下达的入河排污口溯源和整治任务。深入实施9个国考断面“十四五”水体达标方案,2023年,全市9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十四五”考核目标,优良比例100%,无劣Ⅴ类断面,纳入国家考核的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加快推进潼关县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有序实施潼关县西姚水库川城子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等3个项目。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今年考核调查的18个地块,目前已完成15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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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保护不断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屏障不断筑牢。完成秦岭北麓(华阴、华州)及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潼关)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评估报告,基本完成秦岭区域(临渭、潼关)和黄河流域(大荔、合阳)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开展两轮秦岭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反馈问题整改进度。《渭南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11月3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12月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号公告公布,《渭南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坚持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提前完成省级下达我市的4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

坚持环保督察整改不放松,推动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不断解决。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交办的140个立行立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坚持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周调度、月报告,不定期督察检查,19个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13个,正在整改6个;59个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55个,正在整改4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牵头的3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

坚持严厉查处力度不减,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质效不断提升。先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排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业炉窑等16项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53余人次,检查企业5668家次,实施一般行政处罚528件,按日连续处罚1件,查封扣押14件,停产整治1家,移送公安10起,拘留14人,罚没收入3699.22万元。全市生态环境整体安全稳定可控,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生态环境保护人人都是参与者。请您耐心接听“12340”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电话,真诚希望您给予客观评价!(供稿:渭南生态环境局)

 

责编:卓西玲

编辑: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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