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麟游县法院在对一起终本案件常态化监管时,实行查人找物双核实,在获得案件线索后迅速出击,被传唤的被执行人当场支付部分案款,并对剩余案款履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终本积案在“盘活”后得以实质性化解。

2025年,罗某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麟游法院在穷尽财产查控措施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该院坚持 “终本不终止、监管不缺位”,持续动态监控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畅通财产线索提交渠道。
7月10日,在获知陈某回老家避暑的线索后,执行团队火速赶往其住所地麟游县某镇某村对陈某依法进行传唤,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陈某表示由于其涉案较多,暂无一次性履行能力,但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履行部分案款。执行干警对其消极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训诫,并现场以案释法,深入宣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当即履行7000元案款,并表示对剩余的13000元案款,将在今年年底给付清结,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罗某的同意后,双方达成上述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实质化解。
终本不终止,有线索必核查,有财产必执行—这是麟游法院对“终本出清”工作的常态化新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用力,以高效有力的执行举措,推进“终本出清”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供稿:麟游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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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晴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