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了多年的路终于通车了,院子清理干净,心里也敞亮多了!”看着眼前逐渐整洁的院落,申请执行人家属向法官连连致谢。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耐心释法、柔性劝导,成功使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自动履行。

为邻居的刘某、李某七年前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李某便将柴禾堆放在自家院子角落,不仅影响了室外人居环境整洁,还使刘某家的小轿车再也无法经过此处停进自家院内。在双方多次私下协商、刘某申请各级组织调解多次也未成功,最终诉至法院,调解未果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李某限期移除道路堆放柴禾,保留不少于2.9米可供小轿车正常通行宽度,不得再设置有碍通行的障碍物。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刘某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意识到强硬清理非常简单,但可能激化矛盾,因为此类事件往往有多年积怨。经反复研判后法官从“劝导为主、释法为辅”的善意执行方案着手,在发出执行通知的同时,通过实地勘察、走访基层干部、同家属个别谈话,认真倾听了双方从八十年代申请执行人刘某建房以来互为邻居日常发生的数十起小摩擦。耐心细致地倾听的同时,法官一一为双方提出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沟通,法官从两家容易沟通的年轻亲属为切入点,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将柴禾堆放至协商的地点,并在法官的建议下当场清理,经过两家人一上午的共同劳作,邻里双方的心结就此解开,矛盾彻底化解,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清代文华殿大学士张英的家书“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的典故。邻里关系,是长期相处的关系,争一时的空间,既不符合和“礼让”的中华传统美德,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相邻通行权是群众基本民事权利,占用公共道路堆放杂物、设置障碍,侵害他人合法通行权益,权利人可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维护自身权益。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处理邻里关系应当秉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切勿占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避免引发纠纷、承担法律责任。(程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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