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军所作的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4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深刻理解和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积极服务保障榆林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告指出,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组织中心组学习,市县一体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均坚持向同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红色“寻保传”活动,积极推进文化“寻保传”活动,以法治力量赓续红色基因,传承中华文化。深化构建党建与业务、政治与法治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评价体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市县两级检察院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工作。
围绕“三个紧贴”,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依法批捕2283人、起诉4667人,不捕1200人、不诉1174人。依法起诉严重暴力犯罪291人,涉黑涉恶犯罪2件27人、多发性侵财犯罪919人、毒品犯罪76人。靖边县检察院在办案中推动完善全县麻精药品管理,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严格落实醉驾新规,起诉危险驾驶罪1279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起诉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78人。积极服务经济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193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案件37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5件。开展深化检察“双进”服务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在全市25个产业园区设立检察服务站,辐射企业1317家。承办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秦晋两省32个市县检察院和水利、生态环境等9个行政单位协同推进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办理涉黄河保护案件24件、荒漠化案件163件,推动复垦植绿3700余亩,建成检察公益林1.2万余亩。协同推进社会治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5件,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千名检察官·千场报告会”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坚持人民至上,突出高质效履职。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涉及劳动者权益、食品安全、社会保险等领域民生案件1779件,提出监督意见596件,涉案金额17343.59万元。持续开展“稳就业、治欠薪”专项活动,起诉求职诈骗犯罪76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6人,追回报酬104余万元。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94人。办理涉食药安全犯罪案件19件,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27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7人,帮助37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积极助推专门学校建设。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深化检察“双进”工作,1550件信访均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两个100%。关注并准确识别困难案件当事人,向296名涉案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8.18万元。
把握“三个善于”,紧抓高质效办案。办理各类案件15577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8件、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6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6件,监督撤案122件,纠正违法790件次,提出抗诉10件。紧盯多年来刑事无罪判决案件偏高问题,创新开展专项政治督察,无罪案件明显下降。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漏管25人、脱管30人,收监执行5人,书面提出纠正160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提出监督意见82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监督意见352件。依法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7件,提出审判程序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46件。部署开展民事执行案件违法终本执行、消极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下功夫监督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4件,提出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99件,在办案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8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2件,起诉135件,以“诉”的确认提升监督力度。定边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非常规水利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涉水领域典型案例。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队伍。加强百名人才库建设,创办“榆检青年沙龙”系列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74期201人。在全省率先成立全市检察系统团工委。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在《中国检察官》等刊物发表文章30篇,在全国性学术论坛中获奖3篇。讲好榆林检察故事,在央视和《法治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25篇。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评查案件1364件,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移交追责。制定《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办法》,全年移送线索206件,成案199件,成案率96.6%。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基层基础,制定落实为基层减负的18条措施。4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府谷县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杨军在报告中表示,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围绕省委确定的打好“八场硬仗”、我市部署的20件大事和市委政法委安排的9项重点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供稿:榆林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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