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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公安交警:志愿服务我先行 文明劝导树新风

为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连日来,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创文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美水街道办等单位组织开展“文明有我 秩序有岗”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广大志愿者们坚守自己的服务岗位,通过文明劝导、示范引领和教育广大市民文明驾车、文明行路、文明出行,驾乘电动车需佩戴头盔、无牌电动车严禁上路,营造了文明礼让、守法出行的良好氛围,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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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记得佩戴头盔,这是骑车基本的常识,对保证自身安全很重要,千万不能忽视,一定要养成习惯。”美水街道办社区志愿者向一位电动车上路未佩带头盔的人员在劝导点进行现场劝导。 IMG_256

据悉,此次志愿服务分三个时间段开展,在早中晚上下班高峰,志愿者们礼貌劝阻部分市民骑车不戴头盔、随意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帮助老、弱、病、残人员安全通行,为过往行人指路等力所能及的服务。在志愿者的引导下,车辆、行人通行有序,遵章守法各行其道,交通路口变得井然有序。 IMG_256

此次活动大力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大志愿者用实际行动带动市民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营造了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传递了文明、和谐的积极正能量,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一抹绚丽的中国红。(拓冰星)

责编:杜鹏飞

编辑:陈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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