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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集体经济补助助力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幸福感

集体经济补助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基金筹资的“第三支点”。今年以来,黄陵县积极将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列入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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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对各镇(办)主管领导进行培训,明确先缴后补、不缴不补的原则,形成人社局长亲自督、分管领导重点抓、中心领导促落实、镇办落地见实效的良性工作局面。县居保中心在精心摸底的基础上,指导各镇(办)选择经济实力强、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工作基础好的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经济补助的试点村,通过统筹考虑最后选择田庄镇韩庄村作为今年集体经济补助的试点村进行先行先试。县居保中心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主动对接服务,宣讲相关政策,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和意义,落实集体经济补助责任,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补助与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同向发力、互利共赢。在确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等问题时,由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按规定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监督程序,拓宽集体经济补助筹资渠道,鼓励、引导其他经济组织、团体和个人以捐赠的方式提供集体经济补助所需资金。特别是在补助对象的选择上,要求韩庄村优先做到低保、特困、残疾、脱贫监测户等特殊人群补助全覆盖,切实解决这些特殊群体养老托底保障问题,将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广大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与此同时,注重加强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管理规范,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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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韩庄村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从韩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年度经济收益中提取16800元,为全村符合要求的168名参保村民,每人补助100元,补助金已全额计入参保村民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集体经济补助是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有利于助推乡村振兴,也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黄陵县将继续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指导,逐步推广”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补助覆盖范围和受益面,提供全方位保障服务,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得、老有所养。(李楠)

责编:刘迪

编辑: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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