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煤炭市场秩序,强化煤炭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煤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9月30日,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规范全县煤炭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田军和分管领导蔚峰、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散煤治理的业务骨干及全县所有煤炭经营户负责人参会,通过会议部署,为全县煤炭市场监管与规范经营划定明确方向。
会议伊始,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蔚峰传达学习了市局关于散煤治理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及《关于规范留坝县煤炭市场的提醒函》,明确当前散煤治理工作的政策导向与核心要求–要有效降低煤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这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政策基础。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田军书记就下一阶段全县煤炭市场规范化监管工作任务进行详细部署,清晰划分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与煤炭经营户的工作责任。针对监管部门,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切实扛起“一线监管”职责:一方面要强化日常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排查辖区煤炭经营户,重点核查经营资质、煤炭质量、进销货台账及“一票通”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劣质煤炭、伪造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宣传,上门向经营户普及监管要求与法律法规,向群众传授劣质煤炭辨别知识,提升经营户合规意识与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对于煤炭经营主体,会议提出“四关”要求:一是严把“资质关”,确保经营场所合规、证照齐全,杜绝无照无证经营;二是严把“质量关”,采购时要索取煤炭质量检验报告,销售时主动提供报告复印件,坚决不售劣质、掺假煤炭;三是严把“台账关”,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与“一票通”制度,详细记录交易信息;四是严把“环保关”,鼓励煤炭经销商购进、销售煤化程度较高的煤种,如具有低硫、低磷、高发热量等特点的无烟煤。同时,田军书记就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出了强调,要求经营户积极配合监管检查,对问题及时整改,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不得拒绝、阻碍监管工作。在场的煤炭经营户均表示会全力配合县市场监管局散煤治理工作。

针对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反映关于流动售煤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县市监局安排专人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现场讲解了执法流程和注意事项并提出要建立流动散煤治理台账,此举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既保证了执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也为留坝县打造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会议最后,县市场监管局田军书记表示,规范煤炭市场秩序是民生工程,更是生态工程。要求参会单位与经营户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国家政策方针和市、县部署的重要意义。
此次会议,推动了留坝县煤炭市场实现规范化发展,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留坝筑牢坚实防线。(供稿:魏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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