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千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收到受援人家属陈某某送来的“热情服务 法援为民”的锦旗,陈某某对法律援中心为其家属提供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2025年8月26日,胡某来到千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申请法律援助,胡某称她在4月底回家过斑马线时,被后方转向的三轮车撞倒受伤。后因赔偿事宜和对方协商不一致,胡某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经核实,胡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受援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工作人员立即受理该案件,并指派田园乐律师事务所王瑞仙律师为其办理该案。办案过程中,王律师了解案件详情,认真阅读卷宗材料,全力收集证据。经过法院审理,受援人胡某的正当权益得到合法保护,最终的审理结果体现了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千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的原则,围绕服务群众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惠民宗旨。胡某某是法律援助受助群体中的一个缩影,其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援人送锦旗表谢意,不仅承载着他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种鞭策,为今后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动力。千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一如既往,切实将法律的公平正义带到广大困难群众身边,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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