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与社会融入,近日,洛南县四皓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五月份集中教育学习,并同步开展沿街商铺普法宣传活动。

首先,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重点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解读,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民事权利、合同履行、邻里关系等内容,引导矫正对象深刻认识法律的规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学习结束后,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走上街头,化身“普法宣传员”,向沿街商铺经营者、从业人员发放《民法典》宣传彩页,耐心讲解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与商户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商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及《致企业的一封信》共计80余份,既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学习与实践中深化了对《民法典》的理解,通过参与普法宣传实现了从“被动学法”到“主动普法”的转变,有效增强了自身法治观念与社会责任感;也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商户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刘卓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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