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洋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村级集体资金监管薄弱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相关主管单位代表参加。

该院在办理洋县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李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相关主管单位对下辖村的资金监管、干部廉政风险防范存在漏洞,造成国家、集体利益受损。为规范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护航乡村全面振兴,产业扶持、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被截流挪用,规避阻碍乡村长远发展的隐患,检察机关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村级集体资金全流程监管机制,切实守护村集体和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听证现场,承办检察官全面通报案件基本事实,细致阐述制发检察建议的事实依据、法律支撑及现实必要性。相关主管单位代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管缺位问题予以认可,并就相关履职情况进行说明。听证员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现存短板、长效监管路径充分发表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资金监管职能虚化、工作机制运行不畅、廉政风险防控缺位等突出短板,该院从全方位构建立体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廉政法治教育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整改对策,随后向相关主管单位公开宣告并送达检察建议书。
下一步,洋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地见效,主动协同配合被建议单位推进整改落实,合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轨道,以检察履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实施注入坚实法治力量。(供稿:洋县检察院)
责编:王伟伦
编辑:雷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