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基层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7月24日,岚皋县司法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联合举办第七期“岚皋讲堂”,专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集中培训。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登林主持培训会,各镇、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岚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业务骨干,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和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200余人参加学习。

本次培训特邀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应用法学博士后丁岩林教授担任主讲。丁教授立足法典编纂的立法脉络,系统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背景、体例架构、核心制度及创新亮点,并围绕基层执法实际,深入剖析法典对一线生态环境执法、跨部门协同监管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指引作用。授课将抽象法条与真实执法场景有机融合,既有理论高度,又具实操价值,帮助参训人员既“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参训干部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靶向精准,实效性突出。通过系统学习,大家不仅理清了法典的整体框架逻辑,补齐了环境法律知识的结构性短板,进一步明确了日常监管执法的法律红线和行为边界。(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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