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永寿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聚焦企业需求,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近日,永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某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某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负责案件法官积极采取诉前调解机制,由于案情复杂电话沟通不便,法官团队主动前往被告公司所在地了解双方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找准案件症结的“关键点”,使案情有一了新的进展。为了尽快解决此案矛盾,法官与原告方多次电话耐心沟通,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原告愿意前往被告所在地进行调解工作。
调解当日,法官干警提前准备好相关案卷材料前往被告所在地,以背靠背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谈话,同时,法官也积极做双方思想工作,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陈述利害,耐心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双方解决分歧,最终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下一步,永寿法院将坚持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穿涉企案件办理全过程,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将非诉矛盾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源治理的源头解纷优势,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供稿: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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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