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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小司”思政课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思政育人协同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前沿防线,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扶风县以“扶小司”思政课为抓手,探索建立“321”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积极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家庭社会育人协同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延伸教育半径,扩展普法教育“三个重点”,构建三方育人“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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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将法治教育从“单一”向“家校社多元融合”转变。

推动“学生+家长”双线并进。在坚持不懈抓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同时,将法治教育的对象延伸至家长,借助家长会、家委会等平台,举办“以爱为名”专题“扶小司”思政课,通过向家长传授法律知识,交流教育技巧,引导他们成为孩子法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共同为孩子撑起“法治蓝天”。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学校、村组,与家长面对面调研4场次,为家长上了2堂生动的“扶小司”思政课,得到家长的一致好评。

构建“法治+德育”融合矩阵。“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今年以来,从“事后警示”转变为“早期预防”,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不再停留在对法律法规、案例的阐述,更注重从引发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不良行为上下功夫,引导学生养成好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根源上预防犯罪。

打造“2+N”师资强队。年初,结合实际情况,对全县5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行调整,打破传统只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的局限,为每所中小学配置2名“法治副校长”,其中1名“法治副校长”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负责开展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及相关工作,另1名由教育体育局任命,负责协助学校日常管理、法治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完善法治教育体系,推动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学。同时,从全县各界招募能讲、愿讲、会讲的讲师,涵盖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等专业人士,先后组建了“校园普法小分队”“扶小司讲师团”“法律工作者普法宣传小分队”“志愿者普法宣传小分队”“红领巾普法宣传小分队”“巾帼普法宣传小分队”等多支普法队伍,形成“2+N”讲师团模式,覆盖全县中小学,实现法治教育全方位、多层次推进。

创新教育载体,用好线上线下“两个平台”,打造知行合一“双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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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新媒体与线下宣传深度融合。

“面对面”,零距离体验“普法教育”。构建了“校内+基地”实践体系,为全县中小学设立“法治图书角”,配备法律和人生哲理书籍,营造“悦”读润心的良好氛围,并将“思政课”纳入学生日常“必修课”的同时,利用开学季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法治朗诵”“法治主题班会”“扶小司思政课”等活动75场次,实现法治教育和德育教育“两手抓”。同时,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县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主题公园、法院等,通过VR体验、模拟法庭、模拟宣告等方式,让学生在参与中感悟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

“面对屏”,零时差享受“指尖普法”。打破时间地域限制,立足“扶小司”抖音号、“法治扶风”视频号、“法治扶风”公众号、智慧短信平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居民微信群多层次开展专题普法,定期推送普法短视频、法治案例、法治小故事等内容300余个,引领“朋友圈普法”新风气,让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都能接触到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

优化教育措施,全力倾心帮扶“一个核心”,实施靶向施策“一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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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核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作为。

法律援助“暖心帮”。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青少年及其家庭,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我们开通了“绿色通道”,并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第一时间指派资深的律师为其代理,提供“一对一”“一站式”“负责到底”的精准式法律服务,确保他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今年以来,已成功为14名青少年提供了法律援助,涉及抚养权、校园欺凌等问题。

社区矫正“精准帮”。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我们联合公安、检察、学校、社区、家庭等多方力量,实施“一人一策”“一人一档”的个性化社区矫正策略,精心制定详尽的矫正方案,定期开展心理辅导、法治教育、行为纠正等活动,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心理疏导“专业帮”。立足“法治扶风”公众号,设立“法援树洞”专栏,便于青少年宣泄情绪和表达真实心声,推动优化法治教育方式。同时,我们和陕西省宝鸡戒毒所建立心理健康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新航驿站”作用,对有需要的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特别是针对受到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伤害的青少年,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重拾信心。

生活关爱“常态帮”。针对在法律援助案件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过程中发现面临生活困境的青少年、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物质帮助和生活关爱,如助学金、奖学金、生活补助等,并在案件办结或者矫正期满后,定期回访和走访,持续关注其成长状况,助力其顺利融入社会。(撰稿:李    娜)

责编:谷可

编辑: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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