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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横山区税务局:党政厉行节约 作风廉洁长存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于2013年10月2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于2013年11月1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于2025年5月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于2025年5月2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2025年5月2日起施行。《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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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税务“税月有声”广播站将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用声音传播思想,不断增加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内涵解读内容,深度分析二者对税务系统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助力税务干部及纳税人更好理解贯彻相关要求,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勤俭作风和法治思维赋能税收工作新发展。(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横山区税务局)

责编:杨阳

编辑:王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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