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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医师,流窜作案!石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

冒充中医医师,以免费诊断病情、送膏药为噱头,通过夸大被害人病情,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其并无实际疗效药品的方式,在石泉、旬阳、汉阴等多地流窜,专门针对偏远村镇老年人实施诈骗。10月28日,石泉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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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3月份起,被告人刘某某在安徽省毫州市采购麝香、膏药、银针、拔罐器具、中药材等物品,将中药材制成中药粉,制作假中医医师工作证,专门购买并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从安徽省涡阳县流窜至陕西省旬阳市、汉阴县、石泉县等地偏远村镇冒充中医医师,以免费诊断病情、送膏药为引诱,通过夸大被害人病情,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并无实际疗效药品的方式诈骗10人34100元。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自己为中医医师身份的事实,以免费诊断病情、送膏药为引诱,夸大被害人病情,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其并无实际疗效药品的方式,骗取10人财物34100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某多次诈骗老年人财物,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能积极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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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诈骗行为时有发生,诈骗手段花样百出。本案被告人利用老年人渴望摆脱疾病困扰的心理,针对偏远村镇老年人信息闭塞、求健康心切、安全意识较弱等特点,以向老年人“送温情”“送医送药”等方式,宣传所谓的“神药”,最终取得老年人信任,成功骗取钱财。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不信谣言,不贪小利,不轻信推销。遇到诈骗不要慌,及时寻求子女、村(社区)的帮助,通过合理渠道了解真实信息,及时报警留存证据,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护“养老钱”“救命钱”,为晚年留一份保障,为子女留一份安心。我们也呼吁子女们多给老年人身体和心理上的关心,呼吁社会各界重视养老问题,共同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形成打击养老诈骗社会合力。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供稿:石泉县人民法院)

责编:张颖

编辑: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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