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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司法局龙高司法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等情况发生,彬州市司法局龙高司法所紧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两大职责,坚持以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教育帮扶为核心,积极采取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等方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教育和公益活动。定期集中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同时,组织矫正对象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矫正其自身行为,树立早日回归社会的坚定信念。

加强走访沟通。为更好地掌握了解矫正对象情况,龙高司法所积极与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家属等进行沟通谈话,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及时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总体稳定,提升矫正效果。

加强教育惩戒。对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积极开展个别教育谈话,问清违规原由,并严格落实惩戒制度,今年上半年以来,对1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口头训诫,有效防止了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的重大后果。

教育矫治到位。注重教育疏导,绷紧思想红线,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个人情况的不同,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教育矫治活动,多举措深化以案释法,真正做到以学促思、以践促悟、以悟促行。

监督管理双保障。坚持每天登陆陕西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结合“钉钉”打卡定位等方式,查看实时定位系统,掌握活动轨迹,严格审查矫正对象是否有违规外出和脱管现象。通过实地走访,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家庭、思想状况。

解矫衔接到位。为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在期满解除后,立即与其签订帮教协议,建立“一人一档”的安置帮教档案,实现无缝对接,有利于巩固矫正成果,提高帮教质量。

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镇域内社区矫正监管质量,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观念,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与责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镇域社会面的稳定。(窦旭东 丑艳宇)

责编:刘亚莉

编辑:林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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