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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司法局柳林司法所:倾情调解化干戈  司法为民显温情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难题,不仅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对公司声誉的影响!”近日,在宝鸡市凤翔区柳林司法所,某保洁公司负责人紧紧握着所长赵金鑫的手连连道谢。这一感人的场景,源自一宗得以快速、圆满化解的工亡赔偿纠纷。

时间拨回2025年8月11日上午9时,保洁公司员工、大唐村五组村民娄某在工作期间突感身体不适,自行前往辖区卫生院就诊,后因病情加重转至凤翔区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事发后,家属情绪激动,认为娄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应认定为工亡,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先行垫付丧葬费。公司方则认为相关赔偿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愿先行垫付,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矛盾持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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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组建调解专班。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研判,调解员迅速把握争议焦点:家属迫切希望尽快妥善处理后事,公司则顾虑垫付资金的风险。面对这一困境,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沟通方式,一方面安抚家属情绪,耐心讲解工伤认定程序及可能面临的耗时、诉讼成本等问题,引导其理性维权;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沟通,从履行社会责任、体现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引导其换位思考、主动担当。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采纳了“垫付—挂钩—兜底”三步解决方案:由公司先行垫付丧葬费,后续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对垫付款进行多退少补或责任兜底,全面覆盖可能出现的认定结果。同时,为彻底消除双方顾虑,司法所引导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纠纷实质化解。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柳林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事心双解”的生动体现,既彰显了司法温度,也实现了情理法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柳林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调解效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房   敏)

责编:曾祥秋

编辑: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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