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日,商洛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具体如下:
入冬以来,全市降水偏少,气候干燥,大风天气不断,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当前又临近年末岁初,人员流动频繁,祭祀、生产、农事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抓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现就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命令如下:
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林长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牢固树立“森林防火重于泰山”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安排部署工作,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各级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意识,团结一心,密切协作,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护林员、网格员、检查员要坚守一线、严防死守,坚决做到林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广泛宣传教育。各县区、市林长制成员单位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森林防火常识、紧急避险知识、安全扑火技能、火灾法律责任和火灾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关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严格火源管控。认真落实盯防、督查等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加大对林区、林缘区、山区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和频次,切实抓好火源管控。全市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烧地边、煨火粪等生产性用火,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其他野外非生产性用火,禁止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要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入口,重点火险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点,对进山入林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收缴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迅速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强化应急准备。严格按照《商洛市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每个县区组建30-5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每个镇街组建30人的兼职森林消防队伍,每个村组建20人森林消防义务巡逻扑救队伍,足量储备防火物资和装备,及时检修和维护扑火机具、车辆、通讯设备等,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预案,经常性开展培训演练,确保队伍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底线。
严明工作纪律。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各级林长年度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奖惩。每一起森林火灾,都要采取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林长、护林员和包抓人员的责任。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组织扑救不及时等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以及火灾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此令。
(来源:商洛日报)
责编:李凯琴
编辑:王晴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