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观念,提升依法管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能力,8月12日,岚皋县司法局特邀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一行,走进佐龙镇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讲活动。佐龙镇全体镇村干部、各村(社区)网格员、辖区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养殖大户等共计百余人参加学习。

宣讲会上,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尤静立足基层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解读了《生态环境法典》核心理念、基本原则和重点条款,围绕河道非法捕捞、非法狩猎、乱堆乱倒乱排、破坏山林植被、生态环境等高频违法行为,结合近年来审理的乱伐林木罪案、危害珍贵、濒临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违法排污污染鱼塘生态环境案等司法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清晰讲解了违法后果、处罚标准及整改要求,让参训人员深受警醒。同时,围绕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地资源管理等重点任务,现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就群众在日常生产中容易忽视的法律盲区和误区进行纠正引导,帮助大家厘清“什么不能做、违法会怎样”。

活动还设置了互动有奖问答环节,现场气氛热烈,参会人员踊跃参与、积极提问,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加深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宣讲内容接地气、贴民生、重实效,真正做到了“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有力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供稿:岚皋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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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欣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