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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司法局开展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2026年8月15日迎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为普及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三原县司法局在县人民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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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县司法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法治展板,设立法治咨询服务台等方式开展宣传。普法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向过往群众讲解违规排污、随意倾倒垃圾、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结合县域生态典型案例,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等法律问题。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主动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本次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三单两书”普法工作机制,同步推动生态法治宣传向社区、企业、乡村进一步延伸。

活动中,普法工作人员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向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逐一答疑解惑,让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仅是指导自身行为的“红绿灯”,更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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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书籍500余本,解答法律法规咨询6人次。下一步,三原县司法局将拓宽普法渠道,持续深耕生态法治宣传、以精准法治服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力以法治赋能生态保护,为全县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苟妮)

责编:刘迪

编辑: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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