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创优微视

喜报!凤县法院潘晨荣获省高院“先进个人”表彰

近日,从省高院传来喜讯,凤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潘晨被评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微信图片_20230221143400

讲奉献,爱岗敬业彰显新作为

潘晨在立案庭工作六年来,爱学习、肯钻研,坚持耐心接待,文明接访,以饱满的热情、执着的追求,兢兢业业在诉服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诠释了一个青年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老黄牛”精神,于2021年光荣当选县法院团支部书记,先后被评为县优秀公务员,县信访先进个人。

肯钻研,诉讼服务获得新提升

潘晨同志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在推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自学网络操作相关知识,主动在运用信息技术、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和优化分调裁审机制上下功夫,迅速成为网上诉讼服务的行家里手。积极拓展在线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平台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应用,有效促进了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参与制定本院繁简分流规则,担任程序分流员,认真开展案件调裁分流、繁简分流,凤县法院2022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9.26%,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期限缩短至16.55天,实现了简案快办。负责的诉服质效动态排名稳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法院前五。所在的诉服中心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敢担当,积极参与诉源治理

潘晨同志踏实肯干,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参与了凤县“236”机制的创建。近三年来,她主动运用凤县“236”机制参与诉前多元解纷150余起。参与化解5户购房户与凤县某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纠纷、凤县某高速公路项目部拖欠412名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2730万元等复杂疑难纠纷60余起,赢得了来访群众和同事们的赞誉,助推所在立案庭荣获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走在前,法治宣传展现新成效

潘晨作为县法院团支部书记、中小学法治辅导员、县法学会成员,常态化走进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示范活动,让学生们沉浸式体验司法,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推进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助力所在立案庭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供稿:凤县法院)

责编:朱刚

编辑:雷娜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争先创优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争先创优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争先创优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