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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大力发展伙场(庭院)经济 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

4月2日,榆阳区林业局组织召开“一户一宅一伙场”林(草)地审批政策解读会,各乡镇、涉农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干部参加。会议由副局长吴海燕主持。

会上,吴海燕副局长对《陕西省林业局关于榆阳区试点示范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地的意见》《榆阳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草)地实施方案(试行)》作了深入解读,通报了全区申请使用“一户一宅一伙场”林草地情况。各乡镇、涉农街道参会人员分别发言,区林业局有关业务干部作了补充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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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经榆阳区林业局多次赴省到市协调,去年8月榆阳区被省林业局确定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地试点示范区,榆阳区林业局因此成为全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得该项审批权的县区级审批单位。试点示范工作意义重大,能够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发展伙场(庭院)经济的积极性,持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有效提高林草审批效率。

会议强调,各乡镇、涉农街道要紧抓利好政策机遇,因地制宜,谋划一批、申报一批、实施一批伙场(庭院)经济项目,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加快组件报批进度,实现使用林草地伙场(庭院)经济活起来、动起来、亮起来。要坚持通力合作、凝心聚力、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乡镇和林业主管部门在伙场(庭院)经济领域的联动,共同绘就伙场(庭院)经济发展愿景。要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启动伙场(庭院)经济林草审批“绿窗”办理机制,做到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努力把榆阳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地草原试点示范工作推向高潮。(供稿:榆阳区林业局)

​责编:杨阳

编辑:李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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