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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司法局开展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

5月21日,商州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18个镇(街道)4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宏作动员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永杰主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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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要求,全区人民调解员要铸牢“初心之魂”,把准调解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调解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牢记“人民至上”,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偏不倚、公道正派,用真心换真情,用实干赢民心,让调解过程成为传递温暖、凝聚共识的过程,真正做到“调解为民、服务为民”。

同时,要练就“过硬本领”,扛起调解责任。要尽快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熟练掌握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宅基界畔、民间借贷等常见矛盾的调处技巧,要学会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要多向老调解员请教,多向各镇村的法律顾问请教,多总结实战经验,做到“懂法律、通民情、善调解”,既能“坐得下来、听得进去”,也能“说得透彻、调得成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村(社区),防止“小纠纷”演变成“大问题”。要坚守“廉洁底线”,树立调解形象。要始终坚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要坚持法理情相结合,既要讲法律、明是非,也要讲情理、顾大局,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开展调解,不敷衍、不推诿、不拖延。要以公道正派的作风、务实高效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树立新时代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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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陕西书宝律师事务所主任白书宝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常见民间纠纷的法律适用和调解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程静围绕人民调解与法院审判相互协同工作进行交流培训,区司法局基层股股长陈婷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调解工作流程、调解文书规范制作以及调解员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等核心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全体参训人员认真聆听、主动交流、相互探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贴合基层调解工作实际,内容丰富实用、针对性强,解决了日常工作中的困惑与难点,为今后高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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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商州区司法局将持续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平安商州建设贡献法治力量。(供稿:商州区司法局)

责编:李凯琴

编辑: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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