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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医保局:三抓三促织密医保网 用心用情托起健康梦

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千家万户幸福生活。近年来,安康市岚皋县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深入推进“三抓三促”,推动医疗保障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全民参保促扩面,筑牢医疗保障“压舱石”

聚焦“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主题,紧扣全民参保目标,提前部署、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计 133516 人,缴费比例 98.5%,特殊人群 100%参保。

多维发力快推进。始终将城乡居民参保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成立工作专班,由县委、县政府每年专题研究并印发参保征缴工作方案,县政府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一线督办,积极协调解决“参保底数不清、特殊群体缴费难”等难点堵点问题。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医保、税务、财政等部门及镇、村的工作职责,形成“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合力,推动参保工作高效开展。

多管齐下广宣传。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精心制作参保缴费指南、政策解读短视频等可视化素材,编印发放《致全县父老乡亲的一封信》《医保一问一答》《政策一览表》等宣传彩页,构建“线上+线下、固定+流动、集中+分散”的高效立体宣传体系,让政策“看得见、听得到”。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解读政策、帮办代办参保缴费,让政策“听得懂、用得上”。借力“村 BA”火爆平台,现场设置医保咨询台,开展医保政策上舞台、有奖知识问答、短视频展播等活动,营造“人人谈医保、主动参医保”的浓厚氛围。

多方联动强考核。依托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整合“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帮扶干部等力量,构建“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户”的三级网格化征缴网络,逐户开展参保提醒、政策引导,确保征缴督促无死角。按照“公平公正、客观合理”原则,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奖补方案》,明确奖补标准、考核依据,以正向激励激发工作积极性,为医保征缴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

抓经办重塑促高效,跑出健康服务“加速度”

坚持以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扎实推进村级医保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医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温暖。

优化体验“暖心办”。按照国家和省、市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规范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业务流程,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加强医保服务窗口的管理与优化,做到“一窗受理、一次办理”。积极开展帮办代办、预约办理等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温度和群众满意度。

数字赋能“指尖办”。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定点医疗机构推广应用,群众可通过手机实现就医购药、结算支付、信息查询“一码通”。大力拓展异地就医备案、家庭共济账户绑定、个人账户明细查询等多项“网上办”“掌上办”业务,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服务下沉“就近办”。聚焦构建县乡村三级医保服务网络,将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报销受理等高频服务事项下沉至镇村。联合卫健部门完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方案》,将村卫生室医保报销纳入年度考核,促进了医保经办服务覆盖扩面。统筹调度资金40 余万元,为所有村卫生室配齐了硬件设备,补助了医保网络服务费,截至目前,全县 69 家村卫生室正常开展门诊报销业务,真正实现了医保业务“门口办”“就近办”。

抓基金监管促安全,守好广大群众“看命钱”

始终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保持高压态势,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基金监管格局,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强化医保系统常态监管。抓制度监管,严格执行医保定点准入、退出管理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质保金退还、协议续签等挂钩,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解除医保协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抓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实施专项整治全覆盖,挖根求源,严厉打击,让“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回流药”等欺诈骗保行为无处遁形,近三年累计收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500 余万元。抓智能监管。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充分利用智能审核平台,自动筛查可疑违规数据,实现从“事后纠正”向“事前预警、事中控制”延伸。抓记分监管。严格执行《陕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确定定点医药机构记分管理对象,依据责任认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记分处理。抓自查自纠。定期发布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警示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强化行业部门联合监管。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作用,积极推进户籍信息、死亡信息、参保信息等数据归集汇聚和互联互通,堵住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医保基金监管漏洞。按照医保领域行刑衔接、行纪衔接相关要求,对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由医保、卫健、市监等部门依法作出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资格、从业限制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社会力量协同监管。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畅通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和反馈流程,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有效调动全民参与监督医保基金使用的积极性。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成果、违法违规医药机构信息,及时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震慑氛围;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和群众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同向发力。

群众服务无终点,医保护航常相伴。下一步,岚皋县医保局将继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参保扩面中突出“精准性”,在经办服务中彰显“温度感”,在基金监管中保持“严态势”,持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谱写岚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医保力量。(供稿:岚皋县医保局)

责编:赵鹏

编辑:王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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