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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加强药械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化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3月11日,黄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医疗机构药械安全风险会商暨责任约谈会。全县县属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卫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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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通报了近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较为突出的药品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并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就通报问题剖析了根源,作出表态发言,今后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药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械采购、验收、储存、保养、使用等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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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药械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深刻汲取教训,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药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药械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人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各医疗机构定期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认真整改落实到位;要齐抓共管,形成社会共治,更好的保障药械化质量安全。

会议强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是医疗安全的基石,各医疗机构以此次约谈为契机,积极整改,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推动黄陵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李敏)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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