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促进文物保护迈上新台阶,5月16日,佳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佳县文物保护所联合开展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在县城广场、街道,乡镇集会等人口集聚场所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口头讲解文物保护有关知识。
佳县文物资源丰富,全县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一般文物点800多处,文物保护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本次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对提升广大群众文物保护意识,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起到推动作用。(图文:佳县文物保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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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