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喜获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自2012年9月开始在陕西省率先实行少年审判集中管辖以来,彬州市少年审判工作已经走过了十年探索之路。这十年以来,彬州市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立足审判、适度延伸”为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拓展少年审判方式、方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前预防和判后跟踪帮教,突出犯罪预防;同时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延伸至民商事和执行工作等领域,积极致力于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践行惩罚为辅,预防为主的少年审判模式,先后于2012年12月被命名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2014年12月、2020年1月两次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2021年7月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先行先试,创新少年审判模式。2012年9月,在咸阳市率先实行未成年人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对彬州市、旬邑、永寿、长武共一市三县的未成年人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在刑事审判庭设专门的合议庭进行审理。2017年5月,挂牌成立了家事纠纷合议庭,先行先试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成立5个“1名员额法官十1名法官助理十1名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选任有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2021年5月挂牌成立了彬州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把少年审判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延伸到镇、村,初步形成立体化、网格式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
不断探索,优化少年审判方法。在涉少案件办理中,实行“四个优先”,即立案、审理、执行、援助优先,畅通绿色通道。严把“四个关口”即事实认定关、惩罚尺度关、权益保护关、法律援助关,突出司法保护。着力社会调查,引导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分析犯罪原因,指导监护人制订管教计划和方案。对刑事、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10余份,有力的促进了家庭教育的落实。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做到“一案一登记,一人一台帐”,定期回访,累计回访154人次,与学校、社区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共同帮其纾困解难,累计救助28人;2021年以来,与彬州市职教中心等单位联系,为13名未成年人解决了上学就业问题,彰显了司法温暖。
延伸职能,打造家庭教育网络。2022年4月1日,会同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等5家单位成立陕西省法院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在该市中小学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目前已在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彬州市中学等7所学校建成,形成点面相互支撑的家庭教育网络模式,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
齐心协力,拓展法治宣传形式。彬州市人民法院齐努力,通过员额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配合“双减”,采取法制报告、指导中小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开设“向丽法官工作室”及同名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视频、办案后记等形式,以案说法,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彬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将以荣誉为起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改进少年审判模式与方法,为预防未成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断贡献力量。(苏向丽)
责编:杜鹏飞
编辑:严晓